向难民提供国际保护并寻求其困境的持久解决办法;向其他群体提供援助,特别是返回者、境内流离失所者、无国籍人以及需要国际保护的其他人员。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HCR)依联大第319(IV)号和第428(V)号决议于1951年1月1日设立,初始任期3年;其后任务授权按5年一期延长,2003年第58/153号决议取消期限限制并延长至难民问题解决为止,该署由国际联盟时期若干难民机构发展而来。公署向难民提供国际保护并寻求持久解决办法,同时援助返回者、境内流离失所者、无国籍人等需要国际保护的群体。高级专员由联合国大会根据秘书长提名选出并向大会报告;方案执行委员会1958年设立,每年10月在日内瓦开会,现有102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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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月1日依联大1949年12月3日第319(IV)号决议和1950年12月14日第428(V)号决议设立,初始任期为3年。此后高级专员公署的任务授权按5年一期延长,直至2003年联大第58/153号决议(2003年12月22日)取消期限限制,将任务授权延长至难民问题解决为止。UNHCR由以下早期机构发展而来:1921年在H-XH2906——国际联盟框架内设立的H-XU7164——国际联盟难民高级专员署;1930年9月30日在瑞士日内瓦设立、取代高级专员署成为国际联盟权威下自治机构的H-XH2968——南森国际难民办公室;1933年设立的“来自德国的难民高级专员署”;以及1939年1月1日在英国伦敦成立、取代后两者的H-XH0223——国际联盟保护下的难民高级专员公署。UNHCR不是专门机构,而是F-XF1000——联合国系统内的方案,构成联系于联合国大会和E-XE3377——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A-XA3375——联合国(UN)的一个组成部分,设在日内瓦。
高级专员由联合国大会根据秘书长提名选出,直接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就协调问题向经社理事会报告。现任高级专员为菲利波·格兰迪(意大利),其任期自2016年1月1日开始,目前至2020年。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ExCom)每年10月在日内瓦开会,现有102个成员;该委员会依联大第1166(XII)号决议和经社理事会第672(XXV)号决议于1958年设立,核准专员公署年度物质援助方案,并在高级专员请求时就其履行任务授权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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