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美洲经济一体化,以实现公平、可持续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增进中美洲各经济体的福祉;协调缔约国的经济政策。
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常设秘书处(SIECA)于1960年12月13日由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各国政府代表在尼加拉瓜马那瓜签署《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时设立,条约于1961年6月生效、至1963年9月为全部5国批准,秘书处自1961年10月12日开始运作。该条约承接1952年经中美洲经济合作委员会启动的一体化方案,纳入早先关于一体化工业体系、自由贸易和进口税费平衡的各项协定,是创建中美洲共同市场的基本文书,并经1993年《危地马拉议定书》修订。SIECA由秘书长领导,登记会址为危地马拉城,是1991年设立的中美洲一体化体系框架内负责经济事务的技术与行政机构,协调中美洲农业理事会、中美洲货币理事会和中美洲旅游一体化秘书处。
官网:https://example.org/
地址 / 邮箱 / 电话等完整联系方式
暂无出版物数据
暂无会议数据
暂无关系数据
1960年12月13日由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各国政府代表在尼加拉瓜马那瓜签署T-XT6023——1960年《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时设立。条约于1961年6月生效,至1963年9月已获全部5国批准。SIECA于1961年10月12日开始运作。此前,1952年8月27日5国部长共同组建E-XE3278——中美洲经济合作委员会并举行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方案正式设立。《总条约》是该方案的基本文书,设想创建F-XF6292——中美洲共同市场(CACM)。条约纳入1958年6月10日签署的T-XT5801——《中美洲一体化工业体系协定》,并确认此前各项协定继续有效:T-XT5819——《中美洲自由贸易与经济一体化多边条约》;T-XT5915——《中美洲进口税费平衡协定》(附1959年9月1日通过的《中美洲优惠关税议定书》)。哥斯达黎加于1962年7月23日加入中美洲关税平衡公约。成员国还签署了《总条约》的若干议定书并由部分或全部国家批准,其中T-XT6350——《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议定书——中美洲统一海关法典》载有中美洲统一税则(CAUCA)。中美洲共同市场的改组始于1973年。自1974年12月起,SIECA参与起草建立U-XU9688——中美洲经济与社会一体化组织以取代共同市场的条约,草案于1976年3月23日提交各成员国总统。1984年12月,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尼加拉瓜各国政府全权代表签署T-XT8414——《中美洲关税与海关管理公约》,该公约在上述国家于1985年9月17日召开H-XE0901——中美洲关税与海关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时生效;该理事会通过了关税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布鲁塞尔税则名目(BTN),并欢迎任何非原始签署国的中美洲国家加入。1991年12月13日设立的F-XF2858——中美洲一体化体系,是确保中美洲一体化条约宗旨得以实现、并对中美洲总统会议所通过的区域政策和决定进行后续落实的法律与制度框架。1960年《总条约》经1993年T-XT9363——《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1993年议定书》(危地马拉议定书)修订。中美洲各国此前的合作始于1823年H-XH3394——中美洲联邦的设立。
原有主要机构(1973年10月撤销):U-XE0112——中美洲经济理事会和执行理事会。现行架构:负责经济一体化与区域发展的部长理事会(最高机构),负责推行中美洲经济一体化,其会议称S-XF9613——中美洲经济一体化部长级会议。总统会议。经济一体化部门间部长理事会。部门理事会。经济一体化执行委员会。SIECA由秘书长领导,是负责经济事务的技术与行政机构,协调3个专门秘书处:E-XD5496——中美洲农业理事会;E-XE5976——中美洲货币理事会;E-XE0061——中美洲旅游一体化秘书处(SITCA)。中美洲经济一体化的其他机构:F-XF0230——中美洲经济一体化银行(CABEI);F-XD0232——中美洲公共行政研究所。
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常设秘书处 · 一次付费,永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