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条件下促进成员国平衡与和谐的发展;通过一体化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加速其增长;提高参与区域一体化进程的程度,以期渐进形成拉丁美洲共同市场;努力持续改善成员国居民的生活条件。
安第斯共同体(亦称安第斯国家共同体)于1996年3月9—10日在秘鲁特鲁希略通过《特鲁希略议定书》宣告成立,1997年8月1日开始运作,总秘书处设在利马。它源自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1969年签署的《安第斯次区域一体化协定》(《卡塔赫纳协定》),经由1987年《基多议定书》、1989年《加拉加斯宣言》以及特鲁希略、苏克雷两个议定书所完成的机构与政策改革,原先以进口替代为基础的封闭模式逐步转向开放区域主义。其宗旨是在公平条件下促进成员国平衡和谐发展,通过一体化及经济与社会发展加速增长,深化参与区域一体化以渐进形成拉美共同市场,并持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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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9—10日于秘鲁特鲁希略举行的安第斯总统委员会第八届会议期间,通过《特鲁希略议定书》(Acta de Trujillo)宣告成立;1997年8月1日开始运作,总秘书处设在秘鲁利马,有时亦称安第斯国家共同体(ACN)。其设立建立在安第斯合作的历史之上:1969年5月26日,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的代表在波哥大签署T-XT6969——《安第斯次区域一体化协定》(《卡塔赫纳协定》),目标是在10年内建立关税同盟;该协定虽签署于波哥大,正式名称却为纪念完成最后谈判的城市卡塔赫纳而定。《卡塔赫纳协定》常被称为“安第斯条约”(Pacte andin/Pacto Andino),签署国则被称为安第斯集团(Groupe andin/Grupo Andino)。协定于1969年10月生效;委内瑞拉1973年2月加入;智利1976年10月退出。以进口替代模式为基础、面向内部的封闭型一体化观念逐步让位于开放区域主义方案:1987年5月12日在基多通过、1988年5月25日生效的《基多议定书》依据当时形势调整了主要政策、工具和机制,允许各国在外国投资规则方面有更大自由,并将目标与手段扩展到经济与社会合作领域。1989年2月的《加拉加斯宣言》标志安第斯各国总统同意通过直接领导该进程来推动和深化次区域一体化。共同体是一体化进程推进以及全球经济变化带来新挑战的产物,为此《卡塔赫纳协定》需进行机构与政策两方面改革,分别通过特鲁希略和苏克雷议定书完成:共同体经机构改革而设,政策改革则把一体化的范围扩展到纯贸易与经济领域之外。总统委员会与外交部长委员会依该议定书正式设立为新的决策与成员机构,原本由贸易部长组成的安第斯共同体委员会的立法职能则因纳入其他部门部长而扩大。曾预期与F-XF9180——南方共同市场合并;2007年12月在哥伦比亚举行的首脑会议预期实现完全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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