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I Director issues a joint statement on the universal and reciprocal tariffs.
2025-11-06en
正文
关于普遍与对等关税对法治和多边贸易体系影响的联合声明 我们,国际贸易法教授,发表本声明,以强调正在进行的有关对等与普遍关税制度合法性的诉讼所具有的更广泛意义。 本声明涉及「V.O.S. Selections, Inc. 诉唐纳德·J·特朗普案」(V.O.S. Selections, Inc. v. Donald J. Trump,案号 25-250),该案正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 2025 年 5 月 28 日的裁决中认定,所谓「对等与普遍」关税制度超越了总统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下的权限。2025 年 8 月 29 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国际贸易法院判决的实体结论。最高法院对该判决的审查,对宪政治理与国际经济秩序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我们深感担忧:司法上对这一关税制度的背书,可能对美国国内的法治以及支撑世界经济的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已提交最高法院的法庭之友意见书阐释了普遍与对等关税制度与美国宪法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等相关制定法的不一致。我们希望强调同样关键的另一个维度:这些关税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构成的危险,以及对 1.3 亿户依赖它获得平价商品、稳定就业和可预期市场的美国家庭经济福祉的威胁。 普遍与对等关税从根本上与美国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下的义务不相容,该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GATT 第一条阐明的最惠国待遇(MFN)原则要求,给予任何成员的任何优惠必须无条件地扩展至所有其他成员。依据他国被感知的保护水平而浮动的对等关税直接违反了该原则。 GATT 第二条进一步约束成员将关税税率维持在议定上限或以下。单方面关税上调超出了这些约束减让,除非通过适当的多边程序重新谈判,否则违反第二条。WTO 框架——包括其保障措施、反倾销和补贴协定——提供了应对损害性贸易做法的合法机制;它并不授权单方面全面修订关税减让表。 承认此类关税的合法性,将为广泛单边主义开创先例,招致报复,并加速侵蚀自 1948 年以来支撑全球增长与稳定的以规则为基础的贸易体系。美国作为该体系的设计者与守护者,肩负着维护其法律完整性的特殊责任。司法上对宽泛、自由裁量的关税权力的确认,将标志着对这个国家长期奉行的合法、合作贸易治理承诺的退缩。 除国际影响外,这些关税的国内经济后果也将十分严重。关税相当于对消费者的间接征税,通过供应链推高价格,并不成比例地加重低收入美国人的负担——对他们而言,食品、服装和家居必需品等基本商品在支出中占比更大。它们还将推高依赖进口零部件的中小制造商的生产成本,削弱本已脆弱行业的竞争力与就业。由此带来的通胀压力会加深不平等、削弱家庭购买力,与健全经济政策的目标背道而驰。 政府主张这些关税将促使外国企业把生产转移至美国,从而创造就业、振兴制造业。然而高企的生产成本和熟练工程师的短缺构成巨大障碍。数百名韩国工程师此前入境美国协助运营佐治亚州的新工厂,近期却遭逮捕并被驱逐出境,这一事件正体现了保护主义措施与维持先进制造业的实际要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表明,保护主义策略——而非通过创新培育持久的工业增长——反而可能吓退外国投资,破坏其声称要促进的目标。 因此,这场争端超越了贸易政策的范畴。它触及宪法权力分立、法定授权以及美国对其国内与国际法律承诺的忠实履行等根本原则。下级法院的裁决已经认识到这些危险,并警告说:行政权对贸易措施的无边界控制不仅威胁宪政平衡,也动摇了美国与全球经济所依赖的以规则为基础体系的稳定。 我们呼吁政策制定者、学者和公众认识到:必须以法治——而非政治裁量或权宜之计——来指导美国参与世界经济。这场诉讼的结果将塑造美国领导力的未来,并决定多边贸易体系能否继续作为以法律、公平与相互信任为根基的框架。 法律与发展研究所(The Law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Y.S. Lee 教授,西弗吉尼亚大学(West Virginia University) 波士顿学院法学院(Boston College Law School)院长杰出学者 Frank J. Garcia 教授